为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清理“山寨社团”,维护正常社会组织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主动举报。
一、重点打击整治对象
本公告所指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包括:
(一)未经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或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已被注销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三)社会组织在筹备成立期间,擅自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等。
二、非法社会组织的常见表现形式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海南”“自贸港”等字样,或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属机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分会)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神秘主义类活动,或假借宗教旗号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进行民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民办培训机构无证非法办学的非法社会组织,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各类非法姓氏宗族类组织;
(七)境外非政府组织以“山寨社团”形式游离在监管之外,未经公安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名义在境内活动,甚至从事渗透破坏活动,危害国家政治安全;
(八)境内机构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非法设立“协会”“学会”“联合会”“促进会”“研究院”“中心”等,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骗钱敛财、违规收费、虚假宣传,假冒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所谓“大师”评选等非法活动;
(九)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官方查询渠道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以及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在参与活动、合作缴费、接受服务前,可通过以下官方平台免费查询核实社会组织身份真伪:
1.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
2.“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
四、举报需提供的信息
为便于快速核查处置,举报时请尽量提供以下内容:
(一)非法社会组织或“山寨社团”的完整名称;
(二)活动地点、联系方式、活动形式;
(三)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相关线索或证据。
五、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途径实名或匿名提供线索,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73-3666680
邮寄地址:乌海市乌达区党政大楼乌达区民政局社会组织与慈善科(221室)
特此公告
乌达区民政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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